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監察
添加時間: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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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02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
今年初以來,全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總量繼續下降,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主要表現為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未能得到有效治理,一些地區煤炭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工作有待加強,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尚未根本解決,部分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生產建設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同時,煤礦開采強度不斷加大,開采深度日益增加,開采條件更加復雜,各種災害日趨嚴重,特別是跨行業、跨地區擴張帶來的辦礦主體多元化等問題,都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通知指出,要充分認識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切實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要突出安全監管監察重點,督促煤礦企業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突出對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點時段的安全監管監察;突出對煤礦企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監管監察;突出查大系統、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的監管監察。
通知要求,堅持閉合執法,確保安全監管監察執法指令得到落實。嚴格執法,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關閉后又擅自生產,超層越界開采及停產整頓期間擅自組織生產,以及煤礦未批先建、未按設計施工等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
通知強調,要嚴格標準,進一步加強煤礦建設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許可,把好煤礦安全生產準入關口。提升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科學化水平,提高執法工作效能。